信号发生器若需满足航空航天标准,需通过计量检定、电磁兼容性(EMC)认证、环境适应性认证、功能安全认证及行业专属认证五大类核心认证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计量性能与校准认证
航空航天测试对信号精度要求极高,需通过国家级计量检定规程确保设备性能达标:
- JJG173-2003(或替代标准JJF 1931-2021):
该规程规定了信号发生器的频率准确度(±1×10⁻⁵~±1×10⁻¹⁰)、输出电平稳定性(≤0.5dB/8h)、谐波抑制(≥40dBc)等关键指标。例如,泰克信号发生器在航空航天测试中需满足此类标准,以确保模拟信号的准确性,避免因设备误差导致测试结果失真。 - 校准周期与溯源:
设备需每24个月进行一次校准,并使用铷原子频率标准等高精度仪器实施溯源,确保长期稳定性。
二、电磁兼容性(EMC)认证
航空航天设备需在复杂电磁环境中稳定工作,需通过以下认证:
- CE认证(欧盟):
- 测试标准:EN 61000系列(如EN 61000-4-3辐射抗扰度、EN 61000-4-6传导抗扰度)。
- 要求:信号发生器需在强电磁干扰下保持性能稳定,例如模拟雷击、电磁脉冲(EMP)等极端情况。
- 流程:提交产品技术参数、电路图等资料,经实验室测试后颁发证书,周期约5个工作日。
- FCC认证(美国):
- 适用场景:若信号发生器集成无线通信模块(如Wi-Fi、蓝牙),需通过FCC Part 15或Part 90认证。
- 测试项目:射频辐射(RF)、传导骚扰(Conducted Emissions)、辐射骚扰(Radiated Emissions)等。
- 流程:提交测试报告、技术文件(如电路图、用户手册)至TCB机构审核,周期约2-4周。
三、环境适应性认证
航空航天设备需适应极端环境,需通过以下测试:
- 温度与振动测试:
- 标准:MIL-STD-810G(美国军用标准)或RTCA DO-160G(航空电子设备环境条件)。
- 要求:信号发生器需在-55℃至+125℃温度范围内、高振动(如随机振动加速度达20g)下保持功能正常。
- 案例:泰克信号发生器在测试飞机雷达系统时,需模拟高空低温环境,确保设备在极端条件下仍能精准输出信号。
- 压力与湿度测试:
- 设备需在低气压(如高空模拟舱)或高湿度(如热带环境)条件下通过性能验证。
四、功能安全认证
航空航天设备需具备高可靠性,需通过以下认证:
- ISO 26262(道路车辆功能安全):
虽主要针对汽车领域,但其安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可借鉴至航空航天设备开发。 - DO-178C(航空电子软件认证):
若信号发生器集成软件控制功能(如自动化测试序列生成),需通过此认证,确保软件无缺陷且符合航空安全标准。
五、行业专属认证
部分航空航天项目可能要求设备通过特定机构认证:
- EAC认证(欧亚经济联盟):
- 要求:符合欧盟EMC指令和低电压指令,确保设备在欧亚经济联盟内自由销售。
- 流程:提交产品资料至认证机构,经测试和审核后颁发证书。
- NASA认证(美国宇航局):
- 针对参与NASA项目的设备,需通过其严格的技术评审和测试流程。